bet手机官网员工校外住宿及走读管理规定(修订)

2019-08-27| 发布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司员工校外住宿、走读的管理工作,确保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员工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26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员工住宿管理的通知》(2004622日)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员工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054号》,结合我司员工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1. bet手机官网全日制员工在校学习期间,在学校能保证其基本住宿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不主张在校外住宿或走读。

 2. 因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住宿或走读的,必须按本规定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凡未办理校外住宿或走读手续私自到校外住宿或走读者,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 凡申请校外住宿或走读的员工必须按期缴清所欠宿费,欠费者将不予办理校外住宿或走读手续。

 4.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申请校外住宿或走读的条件

 1. 因身体原因不适应群体生活的非沈阳籍员工;

 2. 沈阳籍(往返不影响上课);

 3. 非沈阳籍员工原则上需家长陪读或住在亲属家;

 4. 大四员工在校外实习的、准备考研的;

 5. 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在校外租房的员工需提交租房协议、社区证明、并需到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登记。

三、员工校外住宿的申请材料和审批程序

 1. 申请在校外住宿的员工一般应在每年6月份提出下一个学年的校外住宿或走读申请。因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而申请在校外住宿或走读的员工可根据实际发生时间提出申请。

 2. 申请在校外住宿或走读的员工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因身体原因应持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3. 申请校外住宿或走读员工应如实填写《bet手机官网员工校外住宿申请表》。申请表需由员工家长、辅导员填写意见,并由其所在学院主管员工工作领导审批。

 4. 沈阳籍员工到所在生活区签订审批意见,然后交由员工处审批。

 5. 非沈阳籍员工到所住社区及派出所意见签订审批意见,然后到所在生活区签订审批意见,最后交由员工处审批。

 6. 获准校外住宿或走读的员工可持员工处审批后的《bet手机官网员工校外住宿申请表》到生活区按规定办理退寝手续,住宿费结算按照生活区有关规定执行。

 7. 各学院将准予在校外住宿或走读员工的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分别上交员工处、财务处、生活区及所在学院。

四、其它

 1. 校外住宿员工违反学校纪律和本办法、或者不履行自身承诺,未定期向辅导员、所在公司党总支汇报学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其所在学院应当责令其立即回校住宿,不得再次申请校外住宿。

 2. 凡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员工,除责令限期回校外,根据bet手机官网员工管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取消各类评优、评奖等活动)。

五、附则

1.本规定自201791日起施行。其它与本规定不符以本规定为准。

2.本规定由员工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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